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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申报缴纳
教育费附加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,各级银行要为同级教育部门设立教育费附加专户。教育费附加的征收管理,按照增值税、消费税、营业税的有关规定办理。 按规定代收、代扣、代缴三税的单位,按其适用费率,在代收、代扣、代缴的同时,扣收教育费附加,并与三税分别缴库。 教育费附加,不单独办理减免事宜,按规定对纳税人减免三税时,教育费附加随之相应减免。对由于减免三税而发生退税的,同时退还已征收的教育费附加。对计算和执行政策有误需要退补三税时,应同时退补教育费附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