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纳税义务人 计税依据 单位税额 主要免税规定 纳税期限
五、纳税期限
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,分期缴纳。缴纳期限由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。 新征用的土地,依照下列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: (一)征用的耕地,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; (二)征用的非耕地,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。 云南省规定:土地使用税按年计征,分月缴纳,每月10日前申报缴纳当月税款。
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,分期缴纳。缴纳期限由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。 新征用的土地,依照下列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:
(一)征用的耕地,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;
(二)征用的非耕地,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。
云南省规定:土地使用税按年计征,分月缴纳,每月10日前申报缴纳当月税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