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局情简介 | 纳税指南 | 网上申报 | 发票查询 | 税费简介 | 下载中心
纳税义务人 征税范围 税 额 税收优惠 纳税期限
五、纳税期限
车船使用税按年征收、分期缴纳。纳税期限由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。(云南省规定,车船使用税的纳税期限,可根据税源情况确定,分别按季、半年、年征收,具体征收时间由县(市)税务机关确定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