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局情简介 | 纳税指南 | 网上申报 | 发票查询 | 税费简介 | 下载中心
义务纳税人 计税依据及税额 纳税申报及缴纳
三、纳税申报及缴纳
应纳车船使用牌照税之车、船使用人,须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申请登记、纳税,领取车船使用牌照及完税证。 车船使用牌照税按季(一、四、七、十月)征收。当地税务机关为便利纳税人缴纳,可改按半年或一年合并征收。